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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产品“轻症”怎么赔付?

2019年09月16日 13:15:59 3336大圣保

市面上的重疾险产品其实已经非常多了,即便是同一家保险公司推出来的不同重疾险产品,也会因为对同一概念具体理赔定义不同,而产生不同的理赔标准。这期007理财网七哥分享一篇文章,看看不同的重疾险产品,轻症条款差异也有天壤之别。

重疾险产品“轻症”怎么赔付?

       一、重疾险产品“轻症”是什么?

  保险代理人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保险公司的产品条款都是经过保监会审批的,差别不大。要是条款有问题,保监会那边怎么可能通得过?

  这句话看似很有道理,但实际上各家保险公司的产品条款,差异非常大。

  在上一篇文章中,我们分析了各家保险公司关于“恶性肿瘤多次赔付”的条款差异,(详见:重疾险“恶性肿瘤多次赔付”,可能不是你想的那样。)今天我们来聊聊重疾险中的轻症条款差异。

  轻症,虽然名字里有个“轻”字,但在重疾险中却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弥补了重疾保障责任的不足。很多时候,轻症和重疾的差异并不是体现在病情严重程度上,而是体现在治疗方式上,比如微创治疗就按轻症赔,开颅开胸开腹就按重疾赔。

  举个例子,“原位癌”的名字里有个“癌”字,但却在轻症里面赔。如果产品没有包含轻症责任,就无法获得赔付。

  再举个例子,“冠状动脉搭桥术或旁路移植术”属于重疾,要做开胸手术才赔。如果患者只是做了心脏支架手术,并没有达到“急性心肌梗塞”或“严重冠心病”的赔付标准,而产品没有包含轻症责任,也无法获得赔付。(详见:从平安福拒赔“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聊一聊重疾险中的不合理条款)

  所以,千万不要轻症虽然名字里有个“轻”字,就轻视它,忽略它。

       二、不同重疾险产品“轻症”有什么不同?

  市场上各家保险公司的重疾险产品,对于轻症的条款差异大致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病种范围不一样。

  市场上很多重疾险产品的轻症数量都在30种以上,有的是50种。也有的产品仅包含10种轻症,比如某安人寿的大小福星。病种数量不同,覆盖范围也不同。比如某个病种在A产品中有,但在B产品中就没有。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病种数量相同,也有可能出现“某个病种在A产品中有,但在B产品中就没有”的情况。部分保险公司为了降低成本,会采用“病种拆分”或者“用罕见病代替高发病”的方式。

  比如某安人寿的某安福,在之前的版本中一直缺失“轻微脑中风”、“冠状动脉介入术”、“不典型心梗”等高发轻症,直到最新的版本才把这几个病种加进去。

  2、赔付比例不一样。

  各家公司的产品对轻症赔付比例各不相同,有的公司赔付20%,有的公司赔付30%,甚至有公司赔付45%。除此以外,有的公司为了提升产品性价比,将一部分轻症提高赔付比例,称为中症。比如35种轻症+20种中症、40种轻症+25种中症。中症通常按50%或者60%赔付。

  这就出现了“同病不同价”的情况,比如同样买50万保额,得了同一个轻症,有的公司按20%赔付(10万);有的公司按30%赔付(15万)或者按45%赔付(22.5万);如果这个病种刚好是中症,则可以获得50%(25万)甚至60%(30万)的赔付。

  同样的保额(50万),同一个病种,赔付金额最少相差5万,最多相差20万。这就叫同病不同价。

  3、赔付条件不一样。

  病种名称相同,赔付条件不同,这也是重疾险条款中的“惯例”。比如微创颅脑手术,有的公司既保疾病导致的,也保意外导致的;而有的公司只保疾病导致的,不保意外导致的。再比如轻症中的“深度昏迷”,有的公司要求48小时,有的公司要求72小时。

  类似这样的条款差异,还能找到很多。限于篇幅,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4、豁免功能不一样。

  有的产品自带保费豁免,被保险人发生轻症,免交后续保费;而有的产品是以附加险的形式来做保费豁免,需要额外购买轻症豁免保障,发生轻症才能免交后续保费。

  这只是产品设计方面的差异,无所谓哪个好哪个不好,这里只讨论条款差异。如果看重保费豁免功能,加上就是了。

  5、赔付方式不一样。

  发生轻症,大部分产品都是“额外赔付”,轻症赔付后,重疾保额不变。而有的产品则是“提前预支”,轻症赔付后,重疾保额等额减少。比如保额100万,轻症赔付20万后,重疾保额只剩下80万。

  6、赔付次数不一样。

  有的产品,轻症(不同病种)最多可以赔3次赔5次;而有的产品只能赔1次,轻症责任就终止了。

  7、间隔期间不一样。

  有的产品,轻症(不同病种)多次赔付,没有间隔期;有的产品则规定了180天的间隔期,即两种轻症疾病确诊时间相隔180天以上才能赔。

  8、是否分组不一样。

  有的产品,轻症(不同病种)可以多次赔付,而且不分组;有的产品虽然也是轻症多次赔付,但是对轻症进行分组,同一组别的病种只能赔付1次。也就是说,下次只有发生其它组别的疾病,才能获得赔付。

  看完以上八条,是不是觉得,保险公司的产品经理真的非常努力,在想尽办法制造差异?

  对消费者来说,当然是赔付比例高、赔付条件宽松、赔付后不降低重疾保额、没有间隔期而且不分组的产品更好了。

  三、那么如何去寻找这样的产品呢?

  最笨的方法,就是自力更生,一个产品一个产品分析过去,从中寻找最“好”的。市场上现有的重疾险产品那么多,而且每个月还有很多新产品出来,看得过来么?好不容易等你分析完,又有一波新产品出来了,接着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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