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交易细则
1、交易模式
天津贵金属交易所所进行的是黄金现货延期交收交易。延期交收交易是指按即时价格买卖,延迟至第二个工作日后任何工作日进行实物交收的交易行为,交易时支付一定比例的交易保证金,实物交收时结清剩余货款。
2、交易单位
交易量为1千克的整数倍。最小交易单位为1手(1000克)。客户单笔最大下单量为10千克(10手),最大持仓量为100千克(100手)。
3、交易点差
交易买卖报价差值为0.26。
4、交易保证金
延期交收交易采用预付交易保证金的形式进行。客户预付交易保证金不低于成交金额的8%。举例说明:假设保证金为8%,此时,如果金价为200元/克,那么买入1手(1000克)黄金需要支付保证金1000×200×8%=16000 元,即可实行1手交易。天交所有权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对保证金比例进行调整。
5、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主要有自助委托和电话委托两种。自助委托:客户自己使用远程自助系统自主操作。电话委托:客户可致电交易所进行电话委托交易。
6、交易订单
1.交易系统的订单类型有哪些?订单目前分为:市价单、限价单、止损和止嬴单。
2.市价建(平)仓单:以当时交易平台上提供的即时报价(市价)进行买卖。即见价就买,见价就沽。
3.限价建(平)仓单:限价单交易是投资者未来以固定价格买入或卖出的定单。在未来的价格满足设定的价格水平时,系统将执行此定单。同时限价单只限当日有效,若在结算时未能执行,限价单就会自动取消。限价单类型:
A、投资者在未来市场价格满足设定价格水平时买入的定单,此时的市场价格高于限价单设定的价格。
B、投资者在未来市场价格满足设定价格水平时买入的定单,此时的市场价格低于限价单设定的价格。
C、投资者在未来市场价格满足设定价格水平时卖出的定单,此时的市场价格低于限价单设定的价格。
D、投资者在未来市场价格满足设定价格水平时卖出的定单,此时的市场价格高于限价单设定的价格。
4)止损和止嬴单:在金价下跌(上涨)至某一预先订下的价格水平时,系统会自动执行卖买交易,以限制损失(获利)。例如:在207.81价位做多(买入),则可以将止损单设为在206.21价位,止赢单设为在208.99价位。金价跌至206.21或以下时,可以将头寸损失限制为两个价位间(207.81-206.21)的价差。如果市场价格未达到止损点,则止损单不会执行,头寸不会平仓。
同样,金价涨至208.99或以上时,可以将头寸的盈利控制在两个价位间(208.99-207.81)的价差,如果市场价格未达到止赢点,则止赢单不会执行。注意:止损(嬴)单当日有效。
7.交易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开市(结算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国际市场休市除外)。交易时间:周一早8:00至周六早4;00。结算休市时间:交易日内,凌晨4:00至6:00;(此时段不报价也不能进行交易)。如遇特殊情况,交易所的具体开市、休市时间以交易所通知为准。
8.交易报价
通过交易所的交易平台,客户可以看到黄金的实时报价。报价以伦敦现货黄金市场价格为基础,综合国内黄金市场价格及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兑美元基准汇率,连续报出现货黄金的人民币买价及卖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克,报价保留两位小数。
9、交易费用
交易费用包括:点差、手续费(0.08%)、延期费(收缴标准根据交易所具体规定执行)。手续费:客户每执行一笔交易须缴付手续费。手续费缴纳水平为0.08%。
10、其他费用
需要实物交割的客户还需缴纳提货费或交货费。提货费包括加工费、储运费等:收取标准为每克14元人民币;交货费包括检验费、重铸费等,收取标准为每克6元人民币。注:客户的交易保证金打入交易所指定银行托管帐户,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对以上收费标准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