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第一财经日报》援引一位国有大型银行未具名消息人士的话称,中国将很快扩大跨境双边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试点业务和范围。
报导援引这位消息人士的话称,此次调整将包括,在商品贸易的基础上把服务贸易纳入结算范围,以及允许境外公司在中国开立非居民银行帐户。
报导称,政府将很快出台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新政策。但未透露具体时间表。
报导还称,政府还将把跨境项目融资、贸易融资等纳入结算范畴,并且试点范围将不再局限于亚洲地区。
尽管去年7月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业务开局并不好,但中国央行承诺今年将加快推进该业务试点工作。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最初在上海、广州、深圳、珠海和东莞五个城市展开。政府规定这五地经授权的公司可以在与香港、澳门和东南亚国家的双边贸易中使用人民币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