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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贵金属交易所暂停新客户天通金业务

2011年12月29日 15:35:46 2121

天津贵金属交易所暂停天通金交易

以下为通知全文

各会员单位、投资者: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工商总局、银监会和证监会等五部委《关于加强黄金交易所或从事黄金交易平台管理的通知》(银发〔2011〕301号)要求,我所即日起暂停新客户开展黄金现货延期交收交易业务,请各会员单位做好有关配合工作。

        我所银、铂、钯等其他品种交易业务照常进行。请投资者注意理性投资、防范市场风险。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正是以天交所的“天通金”为代表的黄金远期交易,各类大宗商品的变相期货交易,以及文物份额化交易等愈演愈烈的交易所乱象,促使中央决心治理整顿,维护金融安全和地方稳定。

此前国务院下发的“38号文”非常明确,证监会牵头协调,协助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切实做好清理整顿交易场所和规范市场秩序的各项工作,并在今年12月底之前上报清理整顿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