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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通金等将不合法而被禁止交易

2011年12月28日 00:02:22 2771

中国人民银行12月27号下午发布了一条通知。标题为“加强黄金市场管理,推动市场健康发展”。

通知内容明确指出:为维护黄金市场秩序,《通知》明确,除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外,任何地方、机构或个人均不得设立黄金交易所(交易中心),也不得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中心)内设立黄金交易平台。正在筹建的,应一律终止相关设立活动;已经开业的,要立即停止开办新的业务。

《通知》提出,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人民银行牵头妥善做好相关黄金业务善后清理工作;对被责令关闭或撤销的黄金交易所(交易中心),相关部门将责令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者依法吊销营业执照;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停止为其提供开户、托管、资金划汇、代理买卖、投资咨询等中介服务;对于涉嫌犯罪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这即表明以天津滨海新区开设的天津贵金属交易所、湖南的维财金以及国内各式各样黄金交易所,将被依法叫停。今后“天通金”等黄金业务将不能开展相关业务。相关的新闻的负面报道可以参看:南方周末:“天通金”“天交所”前世今生湖南维财金遭整顿 暂停现货黄金交易

《通知》的出台,有利于将投资者引导到合法黄金交易场所进行投资,是保护投资者利益、防范金融风险的内在要求。下一步,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指导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做好产品创新和交易系统建设各项工作,引导金融机构规范开展黄金业务,建立健全黄金市场法律法规,加强黄金市场服务体系建设,推动黄金市场对外开放,稳步推进黄金市场健康发展。